【臺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志工招募簡章】
一、招募對象:
1.身心健康,具服務熱忱與能力者, 性別不拘,均得申請登記為本所戶政志工人員。
2.本於自由意願,能長期固定提供部份時間參與服務而不支領酬勞者。
3.有戶政專業知識者優先錄用。
二、服務地點:本所(北屯區崇德路三段10號)。
三、服務項目:
1.引導服務(協助民眾抽取號牌並引導至服務櫃檯)。
2.代填各項書表。
3.協助各項法令宣導資料分送。
4.協助與民眾之雙向溝通。
5.協助使用本所設置之服務設施(如老花眼鏡、快照機、 飲水機、書、報…等)
6.協助辦理各項活動。
7.其他相關諮詢及服務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