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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宣導】臺中市政府111年度兩公約(結合CEDAW部分)教育訓練

自112年1月1日開始民法成年年齡由20歲調降為18歲,男女未滿17歲,不得訂婚;男女未滿18歲,不得結婚
自112年1月1日開始民法成年年齡由20歲調降為18歲,男女未滿17歲,不得訂婚;男女未滿18歲,不得結婚

◆自11211日開始

   民法成年年齡由20歲調降為18歲囉~

   (民法§973)男女未滿17歲,不得訂婚

   (民法§980)男女未滿18歲,不得結婚

◆臺中市政府法制局111最低結婚/訂婚年齡Q&A宣導影片網址:https://www.legal.taichung.gov.tw/2090533/post

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2-07-11
  • 發布日期: 2022-07-11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19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