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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辦理遷出國外登記?

出境滿2年人口由戶政事務所逕為代辦遷出國外登記。若出境未滿2年者,可依下列方式辦理:
(1)
當事人出境未滿2年者,當事人於出境前得提憑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、印章(或簽名)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,於當事人出境後,戶政事務所查詢「中外旅客入出境紀錄查詢作業」當事人出境資料,辦理遷出(國外)登記。
(2)
當事人於出境前出具委託書,委託他人於當事人出境後,提憑當事人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委託書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至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出(國外)登記。
(3)
戶長於當事人出境後提憑當事人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及戶長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出(國外)登記。
(4)
當事人出境後於國外委託他人申辦時,申請人提憑經我駐外館處驗證之委託書、當事人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至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出(國外)登記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0-10-23
  • 發布日期: 2015-09-07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4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