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已填好資料的普通護照申請書乙份(戶政事務所有空白表格)。
- 繳交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彩色光面白色背景照片乙式2張(直5公分且橫3.5公分,不含邊框),照片一張黏貼,另一張浮貼於申請書。
- 年滿14歲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(驗畢退還),並將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分別黏貼於申請書正面(正面影本上須顯示其換補發日期)。
- 未滿14歲且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,請繳驗戶口名簿正本(驗畢退還)及附繳影本乙份或繳交最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,並須由直系血親尊親屬、旁系血親三親等內親屬或法定代理人陪同辦理。陪同辦理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與親屬關係證明文件(如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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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人別確認應備文件?
-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
- 最後異動日期: 2020-10-29
- 發布日期: 2016-11-01
-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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