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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內人口可否請領戶口名簿?需要帶哪些證件?

依戶籍法第63條: 1.初領或全面換領戶口名簿,由戶長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之。 2.補領或換領戶口名簿,由戶長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,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為之。 故戶口名簿僅戶長得申請,戶內人口無法申請。 3.請領戶口名簿,由戶長攜帶國民身分證、印章 (或簽名)辦理。 4.戶口名簿規費:新臺幣30元。
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19-04-27
  • 發布日期: 2016-11-10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15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