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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宣導】「原住民族歲時祭儀」為各該原住民族勞工之法定休假日

◎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,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、節日、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,均應休假且工資照給。爰具原住民身分之勞工,得於其本人、其父母或配偶之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擇3日放假,並持原住民民族別證明文件(例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)向雇主提出。

◎其他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疑義,請參考原住民族委員會網站「歲時祭儀專區」常見問答集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宣導活動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07-01
  • 發布日期: 2025-07-01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2